2050淨零碳排口號
地球的氣候變遷已因社會發展而產生愈發劇烈的影響,世界各國亦深刻瞭解若不盡快針對溫室氣體採取行動,未來的幾十年內,因溫室氣體加劇排放帶來的氣溫、氣候異常,不單單只影響環境而已,對於地球上之所有生物皆有生存的危險性,為此,國際標準化組織(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,以下稱ISO)於西元2006年發布了ISO14064一系列標準,讓企業組織在溫室氣體管理上有依據,企業並可以從一系列溫室氣體查驗的過程中,明確的了解到內部溫室氣體的排放狀況並加以改善。
世界各國紛紛立下法條管理溫室氣體,而台灣行政院於西元2018年10月18日制定「溫室氣體管理法」,更於西元2023年1月10日三讀通過,將「溫室氣體管理法」修正為「氣候變遷因應法」(以下簡稱氣候法),明定我國應在2050年達成溫室氣體淨零排法,是為未來氣候治理的主要法源,落實環境正義,善盡共同保護地球環境之責任,並確保國家永續發展。
在分享進行ISO 14064 組織型碳盤查前需要注意的內容前,需要先瞭解何謂溫室氣體,根據我國環保署公佈資料,我國將溫室氣體定義為:二氧化碳(CO2)、甲烷(CH4)、氧化亞氮(N2O)、氫氟碳化物(HFCs)、全氟碳化物(PFCs)、六氟化硫(SF6)、三氟化氮(NF3)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。
選定ISO14064的基準年,才能對症下藥的減碳
ISO 14064 組織型碳盤查的時間範圍框定為過去發生事實的一年,故在選定的年數的建議如下:
1. 公司營運業績較接近常年業績均值年
組織進行組織型碳盤查後便能找出內部碳排來源熱點,便能針對其熱點進行一連串之減碳行為,減碳效益評量的基準正是按碳盤查所選定之基準年,以基準年與減碳年份進行比較,故若選擇業績低於均常值之年份,減碳力度相對大打折扣。
2. 基準年的選擇要以越近的年越好 (ex. 2020而非2017)
如果選擇年份是距離實施碳盤查較為久遠,其盤查結果對於組織內部進行減碳行為判斷所起到作用並不大,因為公司的人數、設備、製程等,有可能在這段時間過程中產生很大的變動。